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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倡议书


来源: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09:04:03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全市广大医保参保人: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是广大参保人的“看病钱”“救命钱”,作为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每位参保人切身健康权益。为净化医保服务环境、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局向全市广大参保人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规使用个人账户

  依据相关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可依规用于参保人本人及其已参保近亲属的以下合规支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时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虽归个人所有,但严禁超范围使用,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二、自觉远离套现陷阱

  个人账户余额长期有效、不会清零,未使用资金会按规定计息,始终安全留存于账户中,无需急于消费,任何“高价收药”“医保取现”“余额变现”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参与其中将承担法律责任。

  广大参保人要清晰辨别陷阱,远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与药店、中介串通,虚构就医、购药记录套取个人账户资金;将本人医保凭证违规寄存于药店;通过串换药品、虚开票据,刷卡购买生活用品、保健品;参与“高价收药”“医保取现”等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三、积极参与社会监督

  医保基金安全关乎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社会监督是医保基金监管必不可少的一环。在此,我们倡议广大医保参保人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对发现的定点医药机构、个人或中介存在虚构就医购药、医保套现、串换物品、高价收药、违规刷卡等违法行为及时予以举报,医保部门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落实举报奖励。

  医保基金是全体参保人共同的健康保障,守护好医保个人账户,是遵守法律、守护法律的基本要求和保障自身健康权益的责任所在。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参与社会监督、严守医保使用底线,共同守护好医保基金!

  

欢迎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举报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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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63-7818676

  清远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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